笔者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广州市质监局生产领域突发
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对市民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该局将立刻启动应急处理“三级状态”,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不法生产行为,并及时曝光问题食品。而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问题食品,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问题食品,配合工商部门责令经销者立即追回。
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或行业性食品生产加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市民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该局将启动应急处理“二级状态”,在“三级状态”基础上,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责令生产者强制回收问题食品,同时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该局将立刻启动应急处理“一级状态”,在“二级状态”基础上,责令有关企业立即停产,并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告有毒食品相关情况。对涉嫌有毒的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同时,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
《预案》特别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待命;进入“二级状态”或以上,市质检所必须24小时值班,对相关食品随到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