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拟制定的草甘膦在某些食品中的*大残留限量为:紫花苜蓿籽,0.5ppm;稻米,15.0ppm;轧棉副产品,150ppm;小麦草料,10.0ppm;小麦秆,10.0ppm;米麸,30.0ppm;米壳及类似产品,25.0ppm;紫花苜蓿草料,175ppm;紫花苜蓿秆,400ppm;粮谷类15组(不包括大麦、大田玉米、高粱谷、燕麦、稻谷及小麦,0.1ppm。
草甘膦是一种高效、低毒、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一、二年生的单、双子叶禾本科杂草,对多年深根杂草十分有效,用于桑树、茶树、甘蔗、橡胶树、果园及林木等,目前在我国广泛生产和使用。
专家提醒对美出口农产品的企业,美国对草甘膦残留限量标准仍在制定中,企业应注意*终出台的残留限量标准,及时调整农药用量,加强质量控制和农残检测,确保农产品出口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