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期对食品包装袋(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山东、河南、江苏、福建、上海、浙江等7个省、直辖市106家企业的106种产品,合格9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8%。
其中,单层食品袋(膜产品67种,合格54种,抽样合格率为80.6%;复合食品袋(膜产品39种,合格37种,抽样合格率为94.9%。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较高。此次分别抽查了大型企业的20种产品和中型企业的2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和95.5%。
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此次抽查了64家小型企业的64种产品,合格51种,抽样合格率为79.7%。
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的卫生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卫生指标不合格。部分产品易脱色,用冷餐油擦拭几次就脱落下红色,而标准要求往返擦拭100次不脱色。
部分企业的产品物理机械性能差。物理机械性能包括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如果达不到标准要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就容易出现破裂、损坏现象。本次抽查中,有12种产品在物理机械性能指标上存在缺陷。
可降解产品较少,易造成环境污染。此次抽查中,仅有4种产品为可降解产品。
质检总局还公布了抽查中部分质量较好和较差的企业及其产品名单。质量较好的是:青岛益青印刷包装厂的聚乙烯食品包装膜、郑州市彦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食品包装袋(PE膜、杭州新光塑料有限公司的“星光”食品包装袋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食品包装袋、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的食品包装袋。
质量较差的是:宁晋县长法彩印厂的食品包装袋、龙口市庆民塑料印刷复合厂的“汉高”食品包装袋、常州新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包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