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VOCs排放,推动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共同制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据悉,该《标准》已于4月12日在三地同步发布,并将于9月1日起同步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200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6750-2007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ISO2811-1:1997,Panitsandvarnishes-Determinationofdensity-Part1:Pyknometermethod,IDT)
GB/T9754-2007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ISO2813:1994,IDT)
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2374-2008地坪涂装材料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30981-2014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