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认证培训机构、各认证机构:
为持续保持和不断提升认证人员队伍的专业能力,提高认证服务质量,推动认证认可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认监委自2010年起开始组织指导开展认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两年来,继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提升认证人员素质,保证认证质量,起到了积*作用。2012年,国家认监委将继续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现对2011年继续教育情况进行通报并就2012年工作提出要求:
一、2011年继续教育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要求,坚持“统一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证书”的“三统一”工作原则,委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担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一年来,在各相关单位和广大认证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继续教育工作按计划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1年计划继续教育课程共10门。开办培训班321个,培训覆盖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同时,为满足大陆以外的审核员的需求,还在香港和台湾两地开设了培训班。网上培训33307人,面授20882人,共计培训54189人次,共有324位教师参与授课。国家认监委共计监督8班次,协会共计监督28班次,收回调查问卷1700余份,继续教育工作得到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普遍好评。
(二)主要特点。
1.培训范围有所扩大。2011年,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范围扩大到了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的全部注册人员,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产品认证的注册人员以及管理体系认证实习审核员,继续教育对象基本覆盖了认证认可主要从业人员。
2.培训内容更加丰富。2010年,认证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共2门。2011年,为提高培训针对性,满足认证人员不同的培训需求,提升培训效果,丰富了培训内容,继续教育课程达到10门,并将这些课程分为通用课程和专业课程,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培训课程。
3.培训方式更加灵活。为了降低认证人员参加培训的成本,方便认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2011年采取了网上培训系统与现场培训结合的方式,使一部分课程实现了网上培训。网上培训的方式,不仅方便了认证人员的学习,而且方便了机构对所属人员的学习管理和监督,同时为认监委、协会对人员统计及课程跟踪提供便利。
4.协会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协会对继续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相关业务部门认真落实。为了统一对继续教育工作的认识,协会多次在认证机构、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中组织调研活动,召开专家组会议,不断细化继续教育的具体操作程序,组织了网络平台管理员的专门培训,制定发布了10门课程的《培训大纲》,组织编写了2门课程的培训讲义和网络课件及7门课程培训教材的确认。为了方便学员参加面授培训,减轻学员负担,协会明确了“事先周知、就近参训”的办班方式,开发应用了网络教育平台。还购买了11门网络课程,共大家免费学习。网络平台运行期间,安排专人解决学员在线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累计回复学员帖子2800多条,另外由专人负责编制使用说明文档,供学员参考使用。为加强监督管理,派出人员跟班学习共计28人次,并通过发放检查表和学员反馈表的方式,收集了大量有益信息。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说,2011年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有效,效果明显,绝大部分认证人员都能够认真参加学习,并能够达到预定学习目标。但是,通过一年来的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也发现一些目前继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部分机构、人员对继续教育的认识有待提高。继续教育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和认证人员的认同,但仍有部分认证机构、培训机构、认证人员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存在应付的思想,导致部分培训班管理松散、培训走过场、培训质量不高。
2.课程针对性有待增强。2011年虽然对继续教育课程进行丰富,但仍不能覆盖注册各领域,特别是课程讲授未能区分不同级别和能力的认证人员需求,导致部分认证人员感觉培训后效果不够理想。
3.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培训质量需要加强。教师素质仍存在参差不齐问题,部分教师能力不能满足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同样的课程由不同的教师讲授,学员反馈差别很大。在培训质量方面存在着个别减少培训环节,以发课件代替现场授课和不培训就发证的情况。
4.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有待加强。2011年网络教育平台建成并首次投入使用。从实际效果来看,平台在软硬件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优化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更好地满足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
5.培训计划性有待提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认证培训机构实际办班情况与计划严重不符,计划中列明的培训班实际未举办,未举办的比例较大;个别被训机构甚至出现虚报培训计划情况。今后各认证培训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计划性,确保培训计划的切实可行,避免实际办班情况与计划出现较大偏差。
二、201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一)继续教育范围。
2012年继续教育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取得协会注册资格的管理体系与产品认证注册的人员,包括各注册范围以及各注册级别审核员与检查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201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通用课程、专业课程、机构自定课程三部分:
通用课程学习须在本通知附件所列通用课程清单两门课程中任选其一(共计8学时);
专业课程学习须在本通知附件所列专业课程清单内任选其一(共计8学时);
各机构自定课程学习由认证人员所属认证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机构自定课程部分学时要求为:单一注册领域认证人员为8学时,两个及以上注册领域认证人员为16学时。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12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3月至11月底。
(四)继续教育组织。
国家认监委继续授权协会负责2012年度继续教育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含专业课程内容的制定、收费标准和继续教育证书及发布工作)。工作方案报国家认监委批准后实施。
(五)继续教育结果。
继续教育的结果作为注册人员年度确认的证明资料。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协会应根据注册准则要求作出相应处理。
(六)继续教育实施。
1.通用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培训工作由协会以及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承担。上述课程培训师资和课程设计需经协会确认后方可开展培训活动。协会在确认工作中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保证继续教育培训的顺利实施。
2.机构自定课程的培训工作由认证机构自行组织实施。认证机构在开展机构自定课程培训前,应将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教师、参加人员等信息报协会备案后实施。认证机构也可以不组织自定课程培训,其所属认证人员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程培训来代替机构自定课程培训,但学时应满足机构自定课程所要求的学时。
3.承担继续教育的单位应认真组织,应用现代化手段,高效快捷地提供良好服务,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各从业机构应积*组织所属认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障符合条件的认证人员完成继续教育。
4.认证培训机构和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合理设计培训内容,选择科学适用的培训方式,选择具有胜任能力的师资,实施好继续教育工作。并按照要求准确报告信息,妥善保管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保管期不少于五年。认证培训机构应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信息按照认证培训机构信息月报的要求向国家认监委报送。
5.协会应针对2010年和2011年继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定期跟踪、监督继续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及时收集继续教育的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
国家认监委在2012年将加大对培训教师的管理,组织培训和考试,继续完善认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严格检查继续教育培训班的计划执行率,根据培训机构的师资状况采取限额办班管理,必要时应用社会资源加大专业课能力。同时继续实施对于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以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