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公布了批准婴儿睡眠产品安全标准的*终法规(16 CFR 1236)。该法规将于2022年6月23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注:目前百检网深圳实验室是CPSC在中国认可的**一家实验室)
范围
婴儿睡眠产品,包括倾斜和平坦的睡眠表面,适用于市场上销售的或打算为5个月以下婴儿提供睡眠空间的所有产品,且不受以下任何标准的约束:
- 16 CFR第1218部分摇篮安全标准
- 16 CFR第1219部分全尺寸婴儿床安全标准
- 16 CFR第1220部分非全尺寸婴儿床安全标准
- 16 CFR第1221部分游戏围栏安全标准
- 16 CFR第1222部分床边婴儿床安全标准
要求
每种婴儿睡眠产品应符合ASTM F3118-17a的所有适用要求,并进行以下修改:
1. 不包含以下章节:
- 第5节,一般要求;
- 第6.1节至第6.8节和第6.9.2节性能要求;
- 第6.10节至第7.10节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第7.11.1.3节铰接配重模块-*大倾斜度;
- 第7.12至9节性能要求、标记和标签以及说明书要求。
2.术语 “婴儿倾斜睡眠产品” 改为 “婴儿睡眠产品”。
3.应修改第6.9节、第7.11.2.1节和第7.11.2.2节
- 第6.9节应替换为以下内容:
“6.9*大座椅靠背角度:
6.9.1婴儿睡眠产品-按照7.11.2进行试验时,用于睡眠的座椅靠背/睡眠表面沿婴儿头部至脚趾轴线相对于水平面的角度不得超过10°。
6.9.3婴儿睡眠产品-应符合16 CFR第1218部分摇篮的安全标准,包括符合 “bassinet/cradle” 的定义” - 第7.11.2.1节和第7.11.2.2节应替换为以下内容:
“7.11.2.1如果适用,将产品放置在制造商建议的用于睡眠的*高座椅靠背/睡眠表面角度位置。
7.11.2.2将铰接配重模块-婴儿放在产品中,并将其放置在座椅弯曲线和座椅靠背/睡眠表面上的上板上,使铰链居中。将数字量角器纵向放置在上半身/头部区域。”
注:
ASTM F3118-17a婴儿倾斜睡眠产品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