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修订手提式婴儿提篮联邦安全标准(16 CFR 1225)的直接*终法规。除非在2020年6月19日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否则法规于2020年8月3日生效。
根据直接*终法规的规定,手提式婴儿提篮应符合ASTM F2050-19手提式婴儿提篮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规定。
注意:
根据ASTM F2050-19,“手提式婴儿提篮”是指用于承载乘员的独立式,刚性面或半刚性面的产品,其躯干完全由产品支撑,以利于护理人员通过把手或手柄方式运输。
更多信息: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修订手提式婴儿提篮联邦安全标准(16 CFR 1225)的直接*终法规。除非在2020年6月19日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否则法规于2020年8月3日生效。
根据直接*终法规的规定,手提式婴儿提篮应符合ASTM F2050-19手提式婴儿提篮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规定。
注意:
根据ASTM F2050-19,“手提式婴儿提篮”是指用于承载乘员的独立式,刚性面或半刚性面的产品,其躯干完全由产品支撑,以利于护理人员通过把手或手柄方式运输。
更多信息: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