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尼泊金丙酯(Butylparaben)、尼泊金丁酯(Propylparaben)及其盐类”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规定开始生效

百检网 2021-11-22

2014年4月,文件(EU) No 358/2014对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的附录II和附录V做出了更新。其中尼泊金酯(对羟基苯甲酸酯)中的Isopropylparaben, Isobutylparaben, Phenylparaben, Benzylparaben和Pentylparaben被确定为化妆品禁用物质列入附录II,而其他尼泊金酯则是列入附录V中,使用条件为“单独使用时*大允许浓度为0.4%(以酸计),与其他酯混合使用时*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8%”。而随后9月发布的文件(EU) No 1004/2014进一步更新了附录V尼泊金酯类物质在化妆品的使用,规定:“尼泊金丙酯(Butylparaben)、尼泊金丁酯(Propylparaben)及其盐类单独使用时浓度由0.4%减少到0.14%,与其他允许使用的尼泊金酯一起混合使用时总浓度不得超过0.8%,且不能用于三岁以下儿童尿布区的停留类产品中。如果用于三岁以下小孩的停留类产品中,包装上应警示【不能用于尿布区】”。


自2015年4月16日起,要在欧盟境内销售的化妆品使用防腐剂“尼泊金丙酯(Butylparaben)、尼泊金丁酯(Propylparaben)及其盐类”时应遵守(EU) No 1004/2014的规定,而已经在欧盟境内销售的产品则可以持续销售到 2015年10月16日。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