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项-DEHP、DBP、BBP、DIBP
从2020年7月7日起,禁止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单独或者与其它三种邻苯加和浓度等于或大于0.1%的塑化材料用于玩具和儿童护理品投放市场。
从2020年7月7日起,禁止含有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 DBP, BBP, DIBP)中单一种或四种加和浓度等于或大于0.1%的塑化材料的物品上市。
第66项-双酚A
从2020年1月2日起,禁止含有双酚A浓度≥0.02%的热敏纸投放市场。
第68项-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
从2020年7月4日起,该物质本身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当PFOA及其盐类物质含量≥25ppb或者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者总量≥1000ppb时,以下用途不得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
a) 另一种物质,作为组分;
b) 混合物;
c) 物品。
第70项-D4、D5
洗去类化妆品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或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任一种物质含量等于或超过0.1%,2020年1月31日后不得投放市场。
第71项-N-甲基吡咯烷酮(NMP)
从2020年5月9日起,该物质本身及含该物质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制造和使用。
第72项-Appendix 12中的CMR类物质
从2020年11月1日起,供消费者使用的以下产品,其均质材料中存在物质的浓度等于或大于Appendix 12中规定的限制浓度,不得投放市场:
a)
b) 除服装外,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