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曾促请欧盟当局广泛禁止邻苯二甲酸酯用于消费品内,以保障人体健康。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建议的限制措施订明,若以下产品含有上述4种邻苯二甲酸酯(一种或多种),而含量超出有关塑化物料的0.1%,将被禁止投放到欧盟市场:
在任何(室内或室外)物品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物料可能放入口中,或持久接触人体皮肤或与黏膜有任何接触,以及
任何用于(包括存放于)室内并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物品,而有关室内
与人体皮肤持久接触”是指产品与皮肤的日常接触持续超过10分钟或间歇性接触30分钟。
与人体皮肤持久接触”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以下制品:
在限制措施生效前以及在3年过渡期内(限制措施预料于2020年生效)已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物品;
已受现行欧盟法例规管(限制)的物品:
与
医药产品的直接接触包装;
医疗设备;
含DEHP、DBP及BBP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物品;以及
供实验室使用的测量设备
主要受限制的产品包括:地板、涂层布料和纸品;褥垫;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的限制措施报告指出,限制措施建议自2020年生效后,可以在合理时间内大幅减低人体接触邻苯二甲酸酯的风险。欧盟的相关主管部门亦鼓励采取必要措施,减低因进食食物而产生的邻苯二甲酸酯相关风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表示,限制措施将可发挥效用,原因包括:该措施针对因接触邻苯二甲酸酯而引致的风险;该措施可在合理时间内减低已知风险;以及减低风险的好处大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