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29-2011 固定污染源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的非分散红外法。
本标准适用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的瞬时监测和连续监测,本方法的检出限为3mg/m3,测定下限为10mg/m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7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二氧化硫
4干扰及消除
在室温下,样品含水量或水蒸气低于饱和湿度时对测定结果无干扰,但更高的含水量或水蒸气对测定结果有负干扰,需采用除湿装置对气体样品进行除湿处理。
5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
5.1二氧化硫标准气体
不确定度不超过2%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气体,可使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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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629-201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