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16/2235,新增
法规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修订内容
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第66条,详细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 | 限制要求 |
双酚A(BPA) CAS No 80-05-7 EC No 201-245-8 | 2020年1月2日之后,含有双酚A(BPA)质量浓度≥0.02%的热敏纸不得投放市场 |
详见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6.337.01.0003.01.ENG&toc=OJ:L:2016:337:TOC
BPA部分其他管控要求
法规 | 管控目录 | 管控要求 |
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 | SVHC候选列表第16批评议物质(尚未正式通过) | 物品中BPA质量含量大于0.1 %时,需进行供应链信息传递;物品中BPA质量含量大于0.1 %且该物质出口欧盟达1吨/年/制造商,企业需向ECHA通报。 |
加州65 | 加州有害物质 列表 | 自2016年10月1日起,固体材料中的双酚A的皮肤暴露MADL(*大允许剂量水平)为3μg/d。 |
(EU)No.321/2011 | / | 1岁以下儿童用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禁止含有BPA |
BPA的危害及用途
双酚A(BPA)学名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属低毒性化学物,具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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