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29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近日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旨在为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市场供给能力增强。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基本满足环境治理需要,生态环保市场空间有效释放,绿色环保产业不断增长,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0年,环保产业产值超过2.8万亿元。市场主体逐步壮大。培育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打造一批技术**、管理精细、综合服务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国际化的环保公司,建设一批聚集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转化平台。市场更加开放。到2020年,环境治理市场全面开放,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更加有效,市场更加规范公平,生态保护市场化稳步推进。
意见明确,要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其中,在市政公用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模式,加快特许经营立法;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环保领域供给侧改革,推广基于环境绩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加快建设市场交易体系,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的交易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
意见还提出,要构建市场化多元投融资体系,鼓励多元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上市。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关于培育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