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7月28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以来缺陷汽车产品和消费品召回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03次,涉及车辆达到881.82万辆。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198次,涉及车辆已达到3417.26万辆。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所在总成来看,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多,为487.56万辆;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14次,涉及数量224.73万辆;车身问题召回18次,涉及数量75.46万辆,位居第三位。
2016年以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呈现出以下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召回数量急剧上升。截止7月28日中午12点,今年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数量达881.82万辆,超过去年全年召回数量(2015年为558.59万辆),同比增长107%,是历年来首次超过800万辆。
二是国外品牌召回数量占绝大多数。从汽车召回涉及的品牌来看,召回数量排名前三名的品牌依次为:日系品牌召回40次,涉及数量568.84万辆,排名**;排名第二位的是美系品牌召回16次,涉及数量252.21万辆;德系品牌召回23次,涉及数量45.89万辆,位居第三位。日系品牌主要受高田气囊事件影响召回479.69万辆,美系品牌召回数量多主要是因为上汽通用因发动机曲轴阀膜片耐腐蚀性不足问题一次召回216万辆,这也是目前为止国内召回数量*多的召回活动。
三是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效果明显。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案例,质检总局组织约谈大众、通用、高田公司等相关生产企业负责人8次,在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和约谈的推动下,一批生产企业依法实施了主动召回。今年以来,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实施的汽车召回共计29次,涉及车辆711.02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80.63%。广汽本田等企业把召回作为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积*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今年以来主动召回缺陷汽车 220.55万辆。但是,调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生产企业仍存在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回避、推诿主动履行召回义务的情况,个别生产企业在缺陷调查期间不按期、不如实提交调查所需材料,对这些问题质检总局已依法责令企业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