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目的
A.1.1 用相应的仪表测得被测处的准确温度;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测量部位,测得本批产品的平均温度,以及其内部温度变化的情况。
A.1.2 测量产品的温度:
a) 测量产品内部的温度;
b) 测量产品的表面温度。
A.2 温度测量仪器的要求
a) 仪器的“半值期”1)应不超过0.5 min;
b) 仪器在-30℃~30℃范围内的精确度要求在±0.5℃以内;
c) 仪器对0.5℃的变化应有反应;
d) 测量值的精确度应不受环境温度的影响;
e) 仪器的刻度标记应小于1℃,并能读出0.5℃;
f) 测量仪器的敏感元件的结构应能保证与产品有良好的热接触;
g) 电器部分应防潮。
A.3 测量温度的仪器
A.3.1 玻璃管温度表的要求
a) 总长度应为25 cm;
b) 测量产品内部温度时用圆径尖头;测量产品表面温度时用椭圆的;
c) 用酒精温度表。
A.3.2 圆盘温度计的要求
a) 敏感元件的总长度应为15 cm;
b) 测量产品内部温度时用不锈钢制作呈尖头状;测量产品表面温度时采用平头状(厚度不大于0.5 cm);
c) 表盘用塑料膜密封。
A.3.3 电阻(或热电偶)温度计
使用电阻(或热电偶)作敏感元件,探针的总长度应为15 cm左右。敏感元件的要求:
a) 用不锈钢制作敏感元件——探针式或探片式;
b) 采用带有补偿电阻的导线。
A.3.4 在产品中打洞的器件
应使用易清洗的尖头金属器件,如探针、钻等。
A.4 产品内部温度的测量
A.4.1 由直接测量产品内的温度取得。
A.4.2 产品内部温度应在其*大表面中心下面2.5cm处测量。当产品(或包装产品)有一边的厚度小于5 cm时,测量点应处于此厚度的中间。
A.4.3 打洞
所测产品(或包装)用经过预冷的探针或钻打孔,孔洞的深度*少要有2.5 cm,孔径大小应以能插入探针为宜。
A.4.4 预冷
a) 任选一“预冷包裹”(简称“包裹”)用来预冷探针或手钻和敏感元件。严禁把热的探针、手钻或敏感元件插到要测试的产品中;
b) 应把敏感元件插在“包裹”的中心停留3min。在准备放入要测试的产品之前,不得把敏感元件从“包裹”里拔出;
c) 若产品与“包裹”彼此有良好的接触,则可把敏感元件放在产品与“包裹”之间进行预冷。
A.4.5 测量产品内部温度
a) 敏感元件应从“包裹”中拔出后应立即插入要测试的产品内;
b) 敏感元件应插到被测产品的中心;
c) 待温度稳定后记录此时的温度值;
d) 测完产品温度后的敏感元件应放回“包裹”中,以备再用。
A.5 产品表面温度的测量
a) 按4.4条规定,预冷敏感元件;
b) 对于大箱内的产品,用尖刀割开箱子的一边,把敏感元件插到箱内**层和第二层产品之间,使其与敏感元件有良好的接触;
c) 在测量箱内上边产品的表面温度时,要保证敏感元件与产品表面有良好的接触;
d) 待温度稳定后,记录被测产品的温度值;
e) 检查多箱产品时,要待下一个被测试箱子准备妥后方能把敏感元件从被测试的箱子内拔出;
f) 产品放在低温陈列柜内,也应按本条“a)”至“e)”的步骤进行。
A.6 取样
A.6.1 测量产品的选取
要参考产品过去的检查记录,考虑被取样品测试所取得的结果有代表性。
A.6.2 冷库内
若货箱是紧密地堆在一起时,则应测量*外边的货箱内靠外侧的货包和本批货物中心货箱的内部温度值。它们分别被称为本批产品的外部温度和中心温度。两者的差异视为本批货物的温度梯度,要进行多次测量,以记录本批货物温度状况的可靠数据。
A.6.3 冷藏车或冷藏集装箱内
a) 运输中要测量靠近所有门洞边上产品的上部和下部温度;
b) 卸货时要测量靠近所有门洞边上产品的上部和下部温度;后角处产品的上部(尽可能离冷却设备*远处)温度;货堆的中心温度;货堆上部表面的中心(尽可能离冷却设备*远处)温度;货堆上部表面的边角(尽可能离冷却设备*远处)温度。其他要进行测量温度的点,由检查负责人决定。
A.6.4 低温陈列柜内
*少要从柜的*上层、柜的中部和柜的下部各检测一包。测温时,低温陈列柜在除霜,应在检测记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