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促进认证行业信息的社会运用,简化行政监管部门工作程序,促进和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认监委于2015年开始建立了认证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从2015年开始,每年认监委将把各认证机构上报的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上网向社会公示。
近日,国家认监委已将各认证机构报送的2015年度工作报告上网进行公示,网址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址为http://cx.cnca.cn)的“认证机构”栏目内。各认证机构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也一并予以公布。
国家认监委表示,如发现认证机构年度报告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通过公示数据看出认证活动存在异常情况的,可向国家认监委进行投诉举报,由认监委根据投诉举报组织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认证机构提供的年度报告内容失实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