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针对童装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将正式实施。规范针对婴童年龄为36个月及3到14岁,过渡期至2018年5月31日。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和原有的标准相比,童装新标准有三个显著特色。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要求。例如,在机械安全方面,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纺织附件(如纽扣拉链等)方面,则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和边缘。在化学安全方面,新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等。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二是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作为国内**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新规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 国家标准。新规一旦实施,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三是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新标准实施前,我国纺织产品主要适用的标准为《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该标准适用于成人、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相比之下,新标准则专门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对象更加具体、界定范围更加清晰。新标准的考核分类指标要求也更加侧重婴童安全,新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6个月范围)应符合A类要求。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的需求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进口童装质量状况却不容乐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4月发布的《2014年度全国进出口服装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口岸抽样送检的进口服装产品中,不合格率*高的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不合格率高达36%。可以预见,随着**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提高进口童装质量安全门槛,进一步保护国内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一、对于童装生产企业,要及时掌握新标准要求,提早做好应对工作,从服装设计、原辅材料采购、印染等关键环节做好把控,尽早达到新标准要求;二、对于童装进口商,应及时和国外生产企业沟通,把好产品质量关,以免因新标实施后进口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被迫整改、退运或销毁造成损失;三、对于消费者,应关注标准的内容及实施时间、过渡期政策等,在选购童装时因认真阅读服装标识说明,避免购买不符合相应等级或标识不规范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