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保持江苏开放型经济的先发优势,对于江苏,包括各口岸部门,都是一个重大命题。检验检疫系统要找准发力点,深入谋划,主动担当,为提高全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作出积*贡献。”
1月18日,江苏省副省长张雷听取了江苏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苏检验检疫年度工作专题汇报。张雷强调,在“十三五”开局之年,面对深刻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走改革创新之路,不断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张雷对江苏局2015年工作成绩和2016年发展思路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在质检总局领导下,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口岸通关效能、促进外贸“优进优出”、防控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维护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为全省经济社会特别是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张雷对做好2016年江苏检验检疫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更加注重结构性改革,争当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大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带动江苏制造转型升级;深化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清单”管理模式,激发微观活力;抓好“三个一”“一体化”等通关机制改革,打造便利、节约、高效口岸。二是更加注重培育发展新动能,争当服务大局的排头兵。积*落实和完善稳定外贸增长措施,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区机遇,加快互联互通,创新业务模式,推进出口示范基地和出口品牌建设,强化对新业态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基础,争当效能提升的排头兵。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搞好廉政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注重文化**,落实好“两个责任”要求,树立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
北京检验检疫局开展派驻纪检组干部集中培训
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分片派驻纪检组的部署,2015年底,北京检验检疫局完成派驻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办公设施配备等准备工作。。
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分片派驻纪检组的工作部署,2015年底,北京检验检疫局完成派驻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办公设施配备等准备工作。今年伊始,北京局邀请多名专家,对派驻干部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形势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在认真学习、深入探讨中找准职责定位。
一
对于这次派驻纪检组业务培训工作,北京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北京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德平在开班式上指出,派驻组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也是把各分支机构和相关单位与党组联系起来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地位重要、作用重大。派驻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做“干净人”,明确职责定位,不断提高能力水平。
“派驻组要关注什么?**是聚焦党内监督,维护党内纪律权威,确保北京局的政令畅通。其次是加强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避免我们的同志犯错误。同时,要记住三句话: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与人为善……”培训在驻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李波的授课中拉开了序幕。
二
李波从中国古代建议监察制度讲起,抽丝剥茧地解析了中国共产党监察制度与以往监察制度存在的本质区别;结合质检系统近年来发生的案件特点,李波同大家分享了多年积累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就如何做好派驻工作,提出了忠诚、“干什么就吆喝什么”、依法履行职责的建议和要求。
业务通才能方向明。要想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从业务层面一步一步深入下去,才能发现问题、抓早抓小。为此,北京局监审室邀请职能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一把手”亲自上阵授课,从机构设置、部门职责、人员构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囊括了全局所有业务和管理,帮助“纪检新兵”尽快转换角色、了解全局工作、做到一专多能。
为了做好此次培训,北京局监审室拟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购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速查》《调查“谈话”方略与技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必备法规手册》等专业书籍,讲解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范围,为派驻干部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
三
培训结束时,一位派驻干部道出了全体参训人员的心声:“这次培训针对性很强,各部门着重点出了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可参考性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通过分析可以更容易找出监督的关注点和廉政风险点,从而举一反三,做到精准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纪检组长徐福华在培训结业时就今年派驻工作如何开好头、起好步提出了“五个一”的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全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全面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一次见面会,在每个派驻单位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见面会,说明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要求,了解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组织一次摸底调查,组织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满意度测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派驻管理单位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为目的,与派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廉洁从政等方面内容,分别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做到及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