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上海、浙江、安徽、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电饭锅产品。包括41批次机械式电饭锅和19批次电子式电饭锅,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5.6%和94.7%,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20%。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12021.6-2008《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电饭锅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热效率值、待机能耗),保温能耗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1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6批次产品的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3批次产品耐潮湿不合格,电流、内部布线和接地措施分别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热、结构、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热效率值)、保温能耗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