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近日,国家标准委副主任殷明汉就《建设指南》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殷明汉指出,标准是国家质量基础,在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中国要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离不开标准的保驾护航。《中国制造2025》将标准作为“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组织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在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
“智能制造、标准先行”,为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根据《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部署,《建设指南》以“统筹规划、分类施策、跨界融合、急用先行、立足国情、开放合作”为原则,提出了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和体系框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开展智能制造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明确了组织实施。殷明汉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建设指南》进行理解和把握。
一、构建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界定智能制造标准化的内涵和外延
《建设指南》通过研究各类智能制造应用系统,提取其共性抽象特征,从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功能三个维度构建了三维的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其中,生命周期是由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价值创造活动组成的链式集合;系统层级包括设备层、控制层、车间层、企业层和协同层等五层,体现了装备的智能化和互联网协议(IP)化,以及网络的扁平化趋势;智能功能包括资源要素、系统集成、互联互通、信息融合和新兴业态等五层。
以“工业机器人”这一智能制造重点领域为例,它位于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生命周期的生产环节、系统层级的设备层级和控制层级,以及智能功能的资源要素。
二、明确智能制造标准研制方向,规范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内容
《建设指南》中给出了一份详尽的已发布、制定中的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以“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两大方向,共梳理出220项标准。关键技术中,包括“智能装备”标准23项,“智能工厂”标准55项,“智能服务”标准5项,“工业软件和大数据”标准27项,“工业互联网标准”55项。
以智能装备标准为例,《建设指南》中指出了对“智能装备”关键技术的解释:“智能装备是指在其基本功能以外具有数字通信和配置、优化、诊断、维护等附加功能的设备或装置,一般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能力,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度融合。”同时,给出了智能装备标准的主要范围: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增材制造和工业机器人等六个部分。
三、统筹国际标准化工作,助推智能制造标准走出去
今年5月,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德国经济能源部在成都召开了中德合作委员会会议,中德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工作组组成方案》,明确了中德双方要共同探讨智能制造/工业4.0领域未来标准化需求,重点推进《建设指南》和德方的《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的交流合作。
在标准化工作组的框架下,双方开展了一系列的卓有成效的合作,德方在《工业4.0标准路线图》(第二版)中提到了工作组的成立,在本次我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建设指南》中,也借鉴和参考了德国的工业4.0的内容。
四、设立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 加速急需标准制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研究,加强顶层设计,依据指南中梳理出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我委设立智能制造国家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基于“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开辟智能制造标准绿色通道,尽快启动一批智能制造基础通用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支撑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