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市**项目由9栋结构体系相同且相互独立的单体组成,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将其编号为1#、2#、6#、7#、8#、9#、13#、14#、15#,其中1#为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418.0m2;2#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00.0m2;6#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554.0m2;7#为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55.0m2;8#为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55.0m2;9#为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52 0173 3840.0m2;13#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40.0m2;14#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40.0m2;15#为单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为20.0m2。该工程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0.15g) ,约建于1974年,已投入使用约43年。危险性鉴定评级如下:
1.**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房屋周边无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上部结构未出现因不均匀沉降导致的砌体开裂等特征、房屋整体未出现明显位移。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地基危险性等级评定为非危险状态。
2.第二阶段(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
①基础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调查,建筑物周边地面发现明显沉陷。因基础老化导致上部结构出现明显倾斜、位移、裂缝。基础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②上部承重结构
(1)建阳市**项目1#、2#、6#、7#、8#、9#、13#、14#、15#,根据现场实际条件每栋各布置3个测点采用吊垂球对墙体进行侧向位移观测,各观测点布置及倾斜方向列于表2。数据表明,1#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7.81‰,2#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8.75‰,6#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9.94‰,7#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10.0‰,8#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10.94‰,9#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9.38‰,13#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10.0‰,14#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8.75‰,15#实测*大平面外位移比值为9.06‰,均超出规范限值。依据((JGJ 125-2016)第5.3.3.6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2)部分承重墙产生裂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依据(JGJ 125-2016)第5.3.3.2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3)木结构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节点松动变形、木结构严重锈蚀,依据(JGJ 125-2016)第5.3.3.3条的规定,评定为危险点。
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较多危险点,显著影响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构成整体危险,其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u级。
③房屋危险性综合评级
根据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的危险性鉴定等级,建阳市**项目1#、2#、6#、7#、8#、9#、13#、14#、15#危险性鉴定等级综合评定为D级,其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