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73号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对欧亚经济联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欧亚经济联盟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是我国第九大出口目的地,2009年起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普惠制方案,联盟给予我国出口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关税优惠。我国每年出口至联盟的主要享惠商品包括刷子、塑料袋、家具零件等初级制成品,鳗鱼、核桃、蘑菇罐头、胶原蛋白等农副产品,耐火砖、钛白粉等建筑化工材料。出口至联盟的清单中货物,在其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免除25%的进口关税。但联盟中仅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确认接受我国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并给予关税优惠。
据欧亚经济委员会*新决议,由于我国不再属于世界银行标准中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人均GDP低于4045美元),联盟将自10月12日起取消给予包括中国和中国香港在内的76个国家(地区)普惠制待遇,我国出口至联盟的货物将不再享受关税优惠。海关自同日起,相应地不再对输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普惠制原产地证即将停发,对泉州企业出口货物会带来什么影响?海关表示,尽管不再对输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但我国出口至联盟的货物需要证明原产地的,仍可申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又称一般原产地证书,英文简称CO)。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本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目前已实现自助打印,相较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领更便捷高效,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