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累计检验量2152 0173 3840.2万包485.5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37.3万吨)增长248.2万吨、增长率104.6%,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增长81.0%,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894.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增长13.7%;其中新疆检验量1418.6 万包321.1万吨,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增长18.9%,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729.6万包164.4万吨,比 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696.9万包156.8万吨)增长4.8%;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6.6%,已开展加工的1701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07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59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6家,比上年度增加1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25周(2月13日-2月19日),全国周检验量为52.6万包11.9万吨,比上一周(8.8万吨)上升3.1万吨;其中新疆周检验量2.8万吨,比上一周(2.7万吨)微升0.1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9.1万吨,比上一周(6.1万吨)上升3.0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增加0.2个百分点,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4家,实验室数量持平。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418.6万包321.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6.1%,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4.9%,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长71.9%;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58.9万包194.6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59.7万包126.5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1:39。
内地检验量超过35万吨的产棉省有山东、湖北,其中山东检验量197.0万包44.3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9.1%,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185.4%,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89.8%;湖北检验量为173.4万包39.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1%,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58.7%,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24.2%。
河北检验量137.2万包30.8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3%,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09.8%,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14.1%。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2.7万吨、10.2万吨、8.5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6%、2.1%、1.8%,检验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
江苏、江西、河南、天津检验量在6.0-3.2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1.2%-0.7%,检验量均超过上年同期,其中江苏检验量尚未达到上年度全年检验量,约占上年度全年检验量的95%。
浙江检验量0.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山西检验量0.2万吨,陕西检验量不足2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