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28日表示,2014年选择部分品种和地区先行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目前中国粮价决定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制定*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决定。这一方面使粮食价格长期维持在高位,保护了农民种粮收益和积*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粮食收购成本,随着中国粮食十连增,粮食储存和流通带来一系列问题。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近日表示,中央决定对粮食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从单纯的制定*低价格和实行临时收储价格转向逐步实行目标价格。今年对新疆
在当天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4年农村经济重点工作中,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和调控机制置于重要位置。官方指出,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行业人士分析,农民按照市场价格安排粮食生产和销售,当粮价过低时,政府直接给予补贴,不再“托市”,这将激活中国粮食流通市场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