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信用证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提起国内
一. 什么是信用证
(1)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进口方或其指定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信用证中包含的内容:
a. 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b. 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c. 对运输的要求。
d. 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
e. 特殊要求。
f. 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g. 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
*下文会结合实例说明
二. 信用证的分类
当今国际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
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凭跟单
*以纺织品进口贸易为例,无论是进口
②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
*目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3) 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Sight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纺织品进口贸易中较为常用的信用证以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为主,其中以印度、巴基斯坦和中亚地区以远期信用证结算较多,东南亚地区则相对偏爱即期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信用证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三. 信用证操作流程实例:
(1)信用证开立中的几个概念:
a. 开证人/申请人(applicant):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
b. 受益人(beneficiary):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 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c. 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 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d. 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 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是出口地所在银行。
e. 付款银行(reimbursing bank):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f. 承兑行(paying bank): 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g. 保兑行(comfirming bank):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2)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a.买卖双方在
b.买方提交信用证开立申请书,要求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c.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d.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e.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f.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g.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该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h.该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i.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j.开证行在买方(申请人)付款或承诺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 例如我司从越南采购普梳环锭纺21漂白纱,外商开立合同条款如下:
GOODS DEscriptION: **** PCT COTTON YARN CARDED NE 21/1 UNWAXED FOR WEAVING, NEUTRAL PACKING, ConTAMINATION FREE
UNIT PRICE: $2.80/KG
SHIPMENT: DECEMBER
PAYMENT TERMS: CIF SHANGHAI, L/C 90 DAYS FROM B/L DATE
我司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内容出具信用证开立申请书,其中规定信用证货物描述条款,信用证性质和信用证到其时间及地点,并根据我司实际需要在信用证条款中规定所需的发票、装箱清单、
外商确认信用证申请书中全部条款之后,我司依据外商要求开立信用证正本,外商的开户行收到信用证开出的报恩后通知外商,外商按合同内容安排生产发货并按期装运;货物按期装运后外商通知我司,同时及时办理该信用证项下所需的装船单据并按期交付外商开户行,装船单据经外商开户行
赎单完毕后,我司安排清关收货。至此,整个信用证操作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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