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到水果摊买水果,被摊主老乡嘲笑买不起水果,一怒之下叫人殴打摊主老乡。经民警调解,女子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并赔偿500元医药费。
5月6日下午14时30分许,27岁的重庆女子敖某琼到池店柴塔村一水果摊购买水果,左挑右选后,敖某琼向摊主询问能否尝试。在得到摊主的答复后,敖某琼随手拿起一水果放进口中,随后将水果吐掉,并说水果不好吃。“个人口味不同,想买就买,不买就算。”正在水果摊与摊主聊天的老乡黄某体(男,52岁,河南新蔡县人)见敖某琼这样,便随口一说。敖某琼认为黄某体嘲笑其买不起水果,于是反驳道,“我开着二十多万的车,会买不起这水果。”此时,敖某琼接到其哥哥打来的电话,立即向其述说与人发生口角。随后,敖某琼的哥哥带着两个朋友赶到水果摊,扇了黄某体两巴掌,并打中其腹部两拳。黄某体见自己被打,便马上拨打了110。
民警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黄某体表示,自己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并无大碍。民警本着以和为贵、和谐共处的原则对当事双方进行劝导和调解,敖某琼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黄某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500元医药费。黄某体也接受敖某琼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冷竹 陈晖万 郭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