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柯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在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还有10天时,释放这样的议题,显然意味着一种明确而笃定的立场:越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就越要加强社会救助,这是政府“善治”的一体两面。
社会救助是一个底线问题,正如此次会议所指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要编织一张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确保网底不破。”有了这样的底线制度安排,才能在社会发展进程中营造出一种安全感,相当一部分国民个体才不会处于一种对生存窘境的担忧甚至恐惧。
这样的担忧和恐惧一旦成为现实,其基本的生存权利一旦得不到保障,则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很难不面临严峻冲击。令人痛心的事例确实也一再发生着:有开胸验肺者,也有自我截肢者。他们的命运令人悲叹。这片土地上,本不该发生类似的*端事件。
免于这样的担忧和恐惧,即在基本生存权利上可以预期国家的“兜底”,这不仅涉及个体生活,更涉及人格尊严。负责任的政府须正视和保障国民的尊严,有尊严的国民方能在真正意义上塑造出有尊严的国家。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绝非一个单纯的“消*”命题。其“积*”价值在于一种**性的社会能量:一旦人们消除了后顾之忧,则安心地就业,将有助于激发职业道德;努力地创业,将有助于打造经济升级版。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目前已在社会上和国民心中引发了一场对于“深化改革”的强烈预期。这种预期,既指向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建立真正的、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也指向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的社会保障系统。实际上,“善治”一定意味着平衡,即在效率和公平之间不断寻找适合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佳动态平衡点。
“好的市场经济”既追求效率又守护良心。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本就是“好的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意,“改革红利”中本就包含日益增长的可支配的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直接对应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从本质上说,社会救助彰显了一个国家应该秉承的政治伦理。事关正义,兹事体大。一方面,这是执政情感的体现,也是政府良心的体现;另一方面,这又需要成熟的执政技巧,正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和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绝盲目攀比和‘养懒汉’现象,确保使宝贵的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深化改革,值得期待的东西很多,“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无疑是其中基于民生民本的重要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