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屡次申请辞职都没有获得批准,欧某锋气愤之下用剪刀把部门经理方某捅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欧某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入职2个月要求辞工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欧某锋进入中山市三角镇高平联兴印染厂务工。同年9月底,欧某锋因不想继续在该厂务工而多次找部门经理被害人方某申请辞职,但均未果。同年10月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欧某锋来到该厂车间办公室再次向方某申请辞职遭到拒**产生杀人歹念,拿起该办公室桌上的一把剪刀朝方某的胸部、腹部、背部等部位捅刺多刀,致方某受伤倒地,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方某系被锐器刺击左胸部、右背部致右心室、右肺下叶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同日11时许,欧某锋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随后公安人员来到上述工厂将其抓获,并缴获作案工具剪刀一把。
屡次提辞职遭拒绝欧某锋为何对方某如此愤怒?欧某锋的供述称:他在2014年8月27日就写了辞职信交给经理方某,但方说要做到年底才能走,而欧某锋强调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辞工就可以了。到同年9月27日欧某锋继续找方某辞工,方叫他去找上级领导。次日,欧某锋打电话给人事部的杨经理,他说一定要方某批准他们才能批。“当时听说方某回了老家,于是我打电话给他,但他还是不批准我辞职”,欧某锋说同年9月29日,他去了三角镇劳动局,工作人员叫我填表后回去等消息。
到同年10月7日,“我打电话给杨经理,他说方某没有批准我辞职,我就打电话给三角劳动分局的工作人员,他说公司说我没有提交辞职信,我说已提交了,他让我找证据,我无奈地挂了电话。”
之后欧某锋去到方某办公室问他究竟给不给辞职,“他说让我做到年底,我说不想做了,只想拿回*后一个月的工资,他说不批准,有本事让我去找劳动局。我当时已经很气愤,听他又提起劳动局让我更加气愤,就想找把剪刀将他刺死”,欧某锋说,后来发现他办公台右手边有一把蓝色的剪刀,于是拿起来从他背后朝他的肚子那里刺过去。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锋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欧某锋的犯罪行为给五名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欧某锋犯罪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欧某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欧某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某年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4672.5元。
因上班同事没有清理环境,柯桥区一工厂员工接班时感觉不爽,在车间内破口大骂,引来车间主管等人劝说。该员工依然不听,反而将工作用的具有腐蚀性物品苯酚泼向主管等人,*终导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近日,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仰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两年。
今年53岁的柳某在柯桥区一家印染厂工作。去年9月19日晚,喝了点酒的仰某来厂里上班。由于上一班的同事工作完之后没有冲刷地面,接班的仰某看到脏乱的工作环境,心里感觉不舒服,于是开始骂人。除了上一班的同事,他还“一股脑”地把车间主管等人骂了一遍。
主管赵某听到仰某的辱骂后,上前批评了仰某几句。柳某听了并不服气,于是跟主管赵某吵了起来。一旁同事王某过来劝说,又与柳某发生了争吵。这时围观的同事越来越多,大多说柳某不应该。
觉得周边的人对他有偏见,柳某一时冲动,竟将平时工作用的防腐剂苯酚泼向赵某等人,由于苯酚具有腐蚀性,泼到人体皮肤上会出现灼伤感。赵某等人身上都被泼了苯酚,几人反应过来后,立即跑去用清水冲洗。经鉴定,赵某烧伤面积构成轻伤一级;王某烧伤面积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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