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通知显示,为积*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含乳制品、玉米、大豆、配方奶粉、乳品加工机械、自走式青储饲料收货机、自走式饲料搅拌投喂车、青储饲料切割上料机等与乳业相关产品。
调整后,与乳业相关产品暂定实施进口税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蓝纹乳酪、带有纹理的乳酪类别从15%的*惠国税率降到8%,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从15%的*惠国税率降为5%,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从12%的*惠国税率直降为0%。
通知表示,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2020年,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并根据联合国*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