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另一起涉及“稻香村”商标的侵权案件,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稻香村公司”)因认为烟台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烟台稻香村公司”)在其生产的礼盒装月饼及网站宣传等突出使用了“稻香村”字样而向其索赔经济损失80万元。
作为被告之一的烟台稻香村公司则提到,苏州稻香村的权利基础存在瑕疵。根据2017年的一份“北稻”诉 “苏稻”商标侵权案诉中行为保全裁定书,苏州稻香村被认定存在侵犯北京稻香村公司“稻香村”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权益的可能性。
根据该案的二审结果,烟台稻香村公司生产的涉案月饼等产品被认定侵权成立,被判与另一被告共同赔偿苏州稻香村公司共计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