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产品需要好的原料,但并不是所有好的的原料都可以应用于食品。当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时,我们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其安全性评估材料,也就是进行新食品原料申报。那么如何成功申报新食品原料呢?
在刚刚结束的由食品商务网和上海博华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19健康产品创新峰会”上,来自杭州瑞旭集团的于艳艳经理为我们详解了新食品原料申报的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深入剖析了新食品原料的审评审批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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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食品原料的发展历程
152 0173 3840年《食品卫生法(试行)》:首次提出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门审批
1995年《食品卫生法》: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在生产前需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部门报批
2009年《食品安全法》: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保留了新食品原料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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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物质不可以进行新食品原料的申报?
目前,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
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
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
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危害。
以下4类物质便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申报范围:
不具有食品原料特性
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
国家卫健委已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新食品原料管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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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申报的相关法规
新食品原料的申报流程
新食品原料的申报流程如下:
职能机构介绍
申请材料准备
新食品原料申请表
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生产工艺
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要求、质量规格、检测方法等)
标签及说明书
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
进口新食品原料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进口新食品原料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是认证的证明材料
另附未启封*小包装的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
申请试验要求
根据在国内外有无传统食用习惯情况和新食品原料的分类,原则上需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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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审评审批现状
新食品原料审批*终有三种结果:
准以许可:发放行政许可审查结论通知书,并发布公告
终止审查:发放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
不予许可: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2008年初至今,我国共批准128款新食品原料,其中原料新品种和微生物新品种分别为105款和23款。
终止审查产品情况分析如下:
实质等同:比如鱼油--与已批准公告的鱼油及提取物(卫生部2009年18号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
按照普通食品管理:比如海藻糖--海藻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第15号公告执行
地方特色食品管理:比如三七花--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具了三七花在云南民间作为食品有长期食用历史和食用习惯,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的证明,应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比如大豆低聚糖--大豆低聚糖已有国家标准,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应按大豆低聚糖标准(GB/T 22491-2008)有关内容执行
内容来源:杭州瑞旭集团于艳艳经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