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督导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4〕152 0173 3840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纤检局、国税局、供销社、农发行新疆分行七家抽调人员,组成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第二督导组,由农业厅副厅长马成同志带队,于2014年10月15日-19日,先后深入巴州和昌吉州的7个县市区,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棉花加工企业、棉花专业监管仓库、棉花纤维检验所和田间地头,与企业职工、棉农和农业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基本摸清了巴州和昌吉州当前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情况。
调研组认为,昌吉州和巴州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能够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分阶段、分步骤,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当前农业部门《种植证明》发放、新棉收购和加工、国税票据系统运行、政策培训和宣传、纤维检验机构公检准备、棉花收购贷款落实、棉花安全生产等七项工作均进展顺利。
按照工作要求,调研组将于10月23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