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获悉,为提高办贷效率,更好地支持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农发行近日出台《关于下放二级分行商业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二级分行适当下放了包括农业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在内的商业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
《通知》明确提出,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省级分行可将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本数)的商业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下放至二级分行,具体包括:商业性加工转化类贷款中的粮油加工企业贷款、棉花深加工企业棉花调销贷款;农业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担保贷款;农业科技短期贷款。
《通知》规定,各省级分行要根据辖内二级分行的领导班子状况、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状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环境等实行差别授权。同时,研究建立与贷款审批权限下放相配套的差别授权指标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确定二级分行的贷款审批权限。
《通知》要求,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实行报备制。各省级分行要将研究确定的差别授权量化指标、拟转授给二级分行的具体权限情况向总行报备。同时,根据二级分行新增不良贷款等情况,建立贷款审批权限停复牌制度,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