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建〔2017〕152 0173 3840号)要求,根据《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5〕488号)相关规定,结合吉木萨尔县实际制定多项举措,确保吉木萨尔县2017年度棉花目标价格补贴预拨资金兑付到户。
具体措施有: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完成时间,并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二、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相关部门加班加点,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补贴信息逐一认真进行登记、审核、汇总、公示,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三、严格按照补贴兑付程序、补贴标准,依据“新疆棉花管理信息平台”中10月31日24点的籽棉交售量信息和自治区确定的补贴预拨资金兑付标准0.5元/公斤,结合发改、农业、乡镇财政所登记信息,计算应兑付补贴金额,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补贴资金。
截至目前,吉木萨尔县已兑付籽棉交售量1278877公斤,兑付补贴资金63.94万元,此次惠及3个乡镇的农户50户。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通讯员:马新梅;时间:20180323;链接:http://www.baijiantest.com/zgxx/xwzx/yw/xf/8435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