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2月22日,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06号文件发布了关于收储部分新疆棉的公告。公告对今年国家收储的30万吨新疆棉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有:
1、关于收储棉花的要求:必须是2006年在新疆生产的,现在存放于新疆自治区内的锯齿细绒棉;
2、关于收储的价格:未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新疆棉标准级(328级)按公定重量12700元/吨作为收储*高到库价格,其它等级的棉花品级差率按3%,长度差率按1%计算;
3、为支持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经过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新疆棉标准级(328级)除按净重12700元/吨和相同于未经公证检验棉花的品级和长度差率外,每吨另加400元作为收储的*高到库价格。
此次收储的新疆棉虽然数量不大,但收购的意图却十分明显,其中之一是“促使国内棉价回理回升”,是国家综合考虑棉花产业链内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
以12700元/吨作为收储的*高到库价格,如果运到内地,需每吨再加上500-600元的出疆费,折合内地标准级棉花价格在152 0173 3840-13300元/吨左右,比内地现行的标准级棉花均价每吨大约高300元以上。由于近期粮油价格的上涨,造成粮棉比价已经失衡,这种现状如果延续下去,必将挫伤棉农积*性,影响国内棉花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利用收储棉花的宏观调控手段恢复棉农种棉积*性十分有针对性。
这次收储,对经过公检的大包型标准级新疆棉按净重12700元/吨的基础上,每吨再加价400元,体现出国家对参与国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企业的政策扶持。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对现有棉花加工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是国家2009年之前棉花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因各种原因,目前进展并不十分顺利,特别是内地棉花加工企业进展缓慢。由于棉花质量的优劣不主要取决于棉花包型的大小,但进行设备更新改造需要有大的资金投入,如果高投入不能获得高回报,或者国家不能采取有效的调控手段,激发棉花加工企业参与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积*性,势必影响改革进程。此次收储,国家考虑了这一因素,让参与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而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企业,生产的经公证检验的大包型新疆棉,从收储中得到一些实惠,对鼓励和推动棉花加工业的设备更新改造将产生有利影响。预计今后国家还将推出其他扶持大包型棉花的政策。目前关键是,类似这样的优惠政策如何惠及到内地参加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企业,这对按时间进度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至关重要。
另外,89.4万吨的棉花进口配额即将发放,同时国家发改委还透露将在明年3月份,原则上再考虑“增发配额”比较明确的信息,配额的陆续发放将有助于稳定国内棉价,避免因收储造成国内棉价超预期增长。
实事求是讲,棉花*终主要是作为纺织工业原料为纺织企业服务,棉价的上涨也要兼顾纺织企业的承受能力,目前纺织企业受银根紧缩和出口受限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经营状况并不十分理想,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国内棉价过高的上涨。因此,此次收储可以促使棉价的合理回升,但上涨的空间不十分大,预计可稳定在13000元/吨左右。(天津市棉花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