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112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14大类食品152 0173 38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0批次,不合格样品4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鹤壁市淇滨区云辉冷饮店销售的标称山东鲁冰花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拔皮菠萝(菠萝口味雪糕),蛋白质检出值为0.3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8g/100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2000CFU/g、160000CFU/g、79000CFU/g、100000CFU/g、15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25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730CFU/g、1300CFU/g、2900CFU/g、1200CFU/g、96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新乡市德隆万家商贸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标称安徽银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银铃麻叶(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新乡市红旗区新段记红焖羊肉馆使用的来自新乡市豫杰商贸有限公司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4.郑州花笙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碟子、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5.郑州花笙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8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睢县华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滑县豫丰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米粉,玉米赤霉烯酮检出值为2.0×10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6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7.新乡市高新区清新快餐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1批次餐具(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28mg/100cm2、0.1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安阳市龙安区华丰副食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7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9.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息县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源鲜海鲜超市的1批次梭子蟹(联)[散],镉(以Cd计)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0.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福美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米爆个料米酥(芝麻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1.潢川县荣友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2.荥阳市肖卫华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3.渑池县耿村矿柱民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渑池县顺心源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CFU/250mL、4CFU/250mL、5CFU/250mL、5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4.鹿邑县巫山烤鱼店使用的来自三鑫餐具配送服务中心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5.郑州市金水区豪客来牛排馆华润万家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6.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王记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17.汝州市剑锋粮油门市销售的来自河南万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7.9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义马市千秋鑫鑫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0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9.漯河市东泽华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联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卡滋味酥适圈,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新乡市红旗区程洪涛逍遥镇胡辣汤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1.新乡市红旗区程洪涛逍遥镇胡辣汤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2.商水县好好小吃铺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05×10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23.安阳本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正盛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台湾煎饼(香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4.睢县金梅火锅店使用的来自鼎康瑞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5.睢县恒源餐饮店使用的来自鼎康瑞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6.信阳市平桥区汇鑫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7.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象湖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鲜品汇贸易有限公司的1批次珍宝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8.郑州市惠济区旭日水产商行销售的来自广东中山市东升镇丰泰渔业司徒伟明的1批次鲩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0.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9.伊川县万润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烟台爱森威尔葡萄酒有限公司委托新乡市新天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经典窖藏红葡萄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0.3%vol,标准规定为3~5%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23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6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30.荥阳市惠民路森林串串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碗、1批次盘子、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1.渑池县妇幼小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洛阳人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人康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5CFU/250mL、5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32.宁陵县申家牛肉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油炸),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3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凯乐万家超市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34.睢县玉东百货超市销售的来自周口市太康县新农贸市场李立中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5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5.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好尚好超市销售的标称太康县宏鑫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汁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36.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林羊肉汤店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9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7.郑州市金水区侯爷烤鱼店使用的1批次水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8.开封市祥符区东海饮食饭店使用的来自开封康泰餐具消毒中心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9.潢川县赵全生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2×10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40.伊川县万润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沈阳市润香坊酒厂生产的1批次晓叶人参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0%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1.新郑市辛店镇喜临门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隆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北京黑芝麻油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2.新郑市辛店镇喜临门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汇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坚果水果燕麦片,霉菌检出值为85CFU/g、65CFU/g、55CFU/g、65CFU/g、2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50CFU/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