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手工面、生湿面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馒头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12月2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澄迈、万宁2市县。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7大类食品共7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
一、澄迈福山香再来餐饮店(福山镇社区市场坊006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11/15的手工面,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澄迈福山曹氏沙县小吃店(福山镇福桥北路3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11/15的生湿面,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含量。
三、万宁后安亚团茶店(万宁市兴安西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11/26的馒头,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面制品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