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随着高三、初三学生陆续复课复学,校园及周边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相继复业经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七查七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
查资格,防无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自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复工复产三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届时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延续即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销售的必须取得健康证明。
查库存,防变质。全面自查所有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处置腐败变质、过期及停业期间脱离冷链贮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查资质,防伪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不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过期及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避免采购价格低廉、劣质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膨化食品等“小食品”。
查品种,防“三高”。对销售的食品品种进行自查,避免向中小学生销售高盐、高糖、高脂的食品。
查设备,防脱冷。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要检查冷藏冷冻设备运转情况,按照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温度贮存销售,确保食品持续处于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环境。
查贮存,防污染。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要检查贮存条件,使用加盖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食品,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查防控,防感染。认真自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定期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行清洗消毒;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状况自检,在岗时规范佩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具,勤洗手;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提醒进店消费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