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经营场所 取消校内小卖部昆明爸妈咋看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下称《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其中明确,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校园里的小卖部,承载着许多人学生时代的回忆。《指南》发布后,昆明家长议论纷纷,有人表示支持,有人不希望校内小卖部消失。
记者走访
高度重视中小学食品安全
《指南》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据了解,近年来,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台政策规范,加强监管。
2019年3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部门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从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同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
中学小卖部课间时很热闹
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昆明不少中学都在教学楼或食堂内设有小卖部或超市,小学几乎没有。
就读于五华区一所初中的张同学说:“学校教学楼一楼和二楼各有1个小卖部,我们经常在午饭后去小卖部买些糖果等零食,还常在体育课后买水,课间的小卖部很热闹。”
高中生曹同学表示,学校食堂里就有小卖部,他几乎每天都会去。“下课铃一响,同学们会相约去小卖部,我买的*多的东西是牛奶、酸奶、面包、饼干。”
采访中记者发现,校内小卖部里的面包、牛奶、可乐、饼干、薯片、冰淇淋等食品*受学生欢迎。此外,住校生多的一些学校还设有超市,从各类零食到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家长声音
没有小卖部孩子更健康
《指南》发布后,话题“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登上微博热搜,同时引起昆明家长热议,他们对此表示支持。
吴女士的孩子已经读初二了,她说:“家里一直不赞成孩子在校内小卖部随意购买零食,担心售卖的食品中含有添加剂、防腐剂、调味料等,摄入过多会影响身体健康。”
还有家长表示,取消校内小卖部,不仅能改善孩子的饮食结构,还能减少孩子不必要的支出。一名高中生家长李女士说:“取消校内小卖部有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我非常支持。”
有个小卖部学生更方便
记者采访发现,也有一些家长和学生不希望“校园小卖部”消失。
家长吕女士说:“学校小卖部卖的食品,学校都会进行监管,我觉得比校外商店卖的食品更有保障。而且孩子正在长身体,经常容易饿,想吃东西时购买也比较方便。”
家长杨女士提到,孩子是高中住校生,经常会缺些生活用品。“没了小卖部或超市,孩子缺什么只能让家长送过去。”
在某初中上初二的小涵表示,小卖部是同学们在学校*喜欢去的地方之一。“其实,我们买零食的时候还是会注意健康的。”
有关部门
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
《指南》发布后,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指南》的发布旨在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全面促进学生健康。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由地方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各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还提到,《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
据了解,此前多个省市也已出台过相关规定,规范学校食品小卖部的管理。如深圳规定学校食品小卖部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有低温储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冷藏设施,不得将预包装食品拆封加工后售卖(如关东煮等)。
此外,还有昆明家长提到,除了中小学校内小卖部,对校门口的小卖部和小摊贩,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校内校外全方位保障学生健康。(记者 李思家 实习生 刘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