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洽洽食品”)发布声明称,汝州闽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仁食品”)生产的“山药脆卷”产品外观包装装潢与洽洽食品生产的“山药脆片”产品非常接近,已经构成了对洽洽食品相关合法权益的侵犯。洽洽食品已经对闽仁食品提起了侵权诉讼并要求赔偿。这是近期洽洽食品提起的第二起侵权诉讼。
洽洽食品在声明中表示,经核查确认闽仁食品“山药脆卷”外观包装颜色、组织要素、设计风格、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与洽洽食品生产的“山药脆片”产品非常接近,甚至大部分包装元素一模一样。闽仁食品“山药脆卷”已经构成了对洽洽食品相关合法权益的侵犯。
鉴于此,洽洽食品称,“我司从未以任何形式许可闽仁食品使用我司外观设计专利及其它权利,我司已经对闽仁食品的侵权行为提起了侵权诉讼,要求闽仁食品停止侵权并赔偿我司损失。请各位渠道商朋友在收到本函后排查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对能够主动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我司将放弃追究全部法律责任,但如在2019年1月15日后仍存在销售上述侵权产品的,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了解,这已是近期洽洽食品提起的第二起侵权诉讼。2018年7月,洽洽食品对茂兴食品等企业提起诉讼。洽洽食品发现茂兴食品生产的同类瓜子产品外包装中显著使用了与洽洽食品注册的“小而香”商标相同的字样标识,并在京东、一号店等购物平台中销售。据了解,该案件以茂兴食品立即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款达成和解协议结案。
业内人士认为,洽洽食品之所以能够如此坚决提起诉讼,源于洽洽食品在专利方面的提前布局。据了解,目前,洽洽食品共申请了近200项专利。包括葵花子、板栗、西瓜子等产品加工方法和工艺;炒锅、油炸锅、沾汤机、干燥塔等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洽洽食品核心产品的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罐、包装壳的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