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创建公益农产品市场部分菜价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
省商务厅刚刚发布消息说,为发挥示范**作用,我省决定创建一批省级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市场内的部分菜价要低于同类市场均价的5%以上。
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由各市商务局推荐,每市推荐数量不超5个。我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零售企业,均可参与创建。
根据要求,创建市场、企业须以签订协议或签署承诺书等形式,明确公益性功能责任和义务。在保障市场供应方面,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储备品种和数量要符合政府要求,确保应急储备农产品及时进入市场。建立常态化产销衔接机制、应急储备等方式提高货源组织能力等。
在平抑市场价格方面,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种以上鲜活农产品价格要低于物价主管部门监测平均批发价格的5%以上;5种以上鲜活农产品价格要低于同类市场平均零售价格。公益性零售企业,每天销售不少于5种平价农产品,价格要低于平均零售价格5%以上。“市场和企业需在显著位置标示,展示市场平均价,接受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监督。”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所售农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每日抽检批次符合监管部门放心市场要求。要设有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污水排放要符合要求等。
根据部署,5月25日前,各市择优向省商务厅推荐符合要求的市场。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认定“山西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山西省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我省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在政策上倾斜、在资金上优先支持。(记者 贾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