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实行“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
刚过完年,就看到国家质检总局表态,给人下决心解决食品及其产品质量问题的感觉。可仔细品味,丝毫没有欣慰感,甚至不得不忧心忡忡。
一来问题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或多或少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尤其是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在如此血淋淋的教训面前,“前车之鉴”就是难以成为“后车之师”,越发需要重拳出击;二来商业道德滑坡现象“有增无减”,企业本就缺乏道德血液,让企业自律纯粹不靠谱,把如此重任寄托在企业身上,无疑是在玩危险游戏,想当然难以让公众放心,更无法确保餐桌安全,还有什么欣慰可言,恐怕不想担心都难。
这倒并非杞人忧天,而是经验早就告诉公众:**不能相信企业。没错,迄今为止,发生了不少或轻或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基本上没有一起是企业主动报告的。这在“毒奶粉”、“毒豆芽”、“毒胶囊”、“皮革奶”、“牛肉膏”、“瘦肉精”、“地沟油”、“增白剂”、“染色馒头”等比比皆是的问题食品没有一起是企业主动报告中可见一斑。
重要的是,有些问题食品本身就是故意而为造成的,怎么可能主动报告。明知不靠谱,还逆流而行,不能不说“很傻很天真”。说一千道一万,让企业主动报告食品质量千真万确是一种鸵鸟思维。
出台政策是项再严肃不过的工作,一来需要科学决策,二来需要民主决策,甚至可以说,两者缺一不可。换言之,本就不该抛弃鸵鸟思维,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这样的重任上更应该如此。
可纵观“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一看就不是科学决策的“成果”,也缺乏公众参与,说白了,反正就是将鸵鸟思维发挥得****。究其根源,明显是“一言堂”,或者说“口袋里卖猫”式决策下的蛋。
食品安全,一边连着监管部门作为与否,一边连着老百姓的餐桌安全,甚至是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否。有这样的举措,何谈作为?依我看,问题食品之所以屡打不绝,是跟监管隔靴搔痒、剑走偏锋密不可分的,也说明要让食品安全起来,必须从改变当下的监管思维做起。要不然,食品安全越发任重道远,老百姓也越发悲哀。
作者:李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