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下午,中国纺织品进
本案是由印度人造纱线制造商协会(The Indian Manmade Yarn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申请发起。2020年1月14日,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司对
会上,王宇副会长介绍了近年来印度对我贸易救济案件发起情况,印度贸易救济案件应对中的突出特点以及法律部贸易救济案件应对经验等。王会长强调,企业只有积*应诉才能向印方表明立场,从而为企业自身甚至整个行业争取切实利益。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应对,企业可以从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问题整改,促进企业良性运作。王东晓主任主要就我会在印度案件应对的成功案例以及本案特点和关键应诉流程进行了着重介绍。四川省商务厅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童瑶和山东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处主任科员徐艳龙均在会上表态发言,表示将在商务部指导下,积*配合商会做好企业的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四体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在自由交流环节,企业代表主要从印度市场对涉案产品需求以及印度国内产业情况等方面发表各自见解,表示因印度国内市场对涉案产品需求较大,国内产业无法满足其市场需求,所以比较看重印度市场发展潜力。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出口三处领导因临时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应诉会,但对本案应诉工作仍予以高度重视。我会也将及时上报案件进展和企业关切。
*后,企业均表现出较强的应诉意愿,希望在*终选定律师之后,各方共同协作做好应对工作,同时希望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商会专业高效的指导。
下一步,商会将积*跟进本案进展,协助企业开展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