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再度暴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组成专案组,赴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地严查中间商和生产厂家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的违法链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发“疫情财”的违法者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4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前期线索摸排,查处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中间商、生产厂家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经查,上海中间商马某通过空壳公司从上海某熔喷布生产企业低价获得熔喷布、纺粘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上述案件违法情形复杂,当事人既有中间商也有生产厂家,既有企业也有个人;涉案产品既有熔喷布、纺粘无纺布,也有聚丙烯改性料。当事人违法手段隐蔽,参与哄抬炒作的上下游之间一般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一些中间商与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借助空壳公司逃避监管。
据悉,专案组短期内立案调查9起典型案件。其中,广东江门某无纺布公司案对当事人罚没共计3270余万元。对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自疫情发生以来,防疫物资哄抬价格现象便屡禁不止,其中以熔喷布、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对防疫物资哄抬价格问题多次进行严打,并表示“对哄抬熔喷布价格等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部署专项调查,组织专案查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这类案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要充分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依法从重惩处。
高同武表示,定性经营者(从生产到零售)“哄抬价格”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于整治现阶段下哄抬防疫物资价格行为,高同武建议,全面布控监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淘宝、天猫、京东、微信等),设置特别投诉通道;线下的实体商铺(商超、药店等)所在区域的监管部门设立专管人员,发现一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