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自2005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要求和第11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新要求,2006年以来,我们就着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修订工作,在初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你们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和宏观调控要求,重点考虑对产业结构升级有重要影响的条目,要考虑地区间差异和内外资政策衔接,条目表述要准确,并说明修改理由。请于 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我委(产业政策司)。
附件中皮革行业相关内容如下:
**类 鼓励类
十六、轻工
19.猪、牛、羊皮清洁化生产及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
第二类 限制类
十二、轻工
6. 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十)轻工
4. 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
20.Z261型人造毛皮机
附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