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苑县检察院14日透露,犯罪嫌疑人将加工动物皮中产生的有毒废水直接排放,因涉嫌污染环境罪日前被该院依法批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逃)伙同温某某、黄某某在清苑县孙村乡戎官营村南非法开设洗皮摊点,雇佣工人利用转鼓在动物皮革中加入甲醛、盐酸、片碱等化学物质进行加工,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院外水沟。接群众举报,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加工摊点进行查封。经现场提取检验,废水中含铬、砷等重金属元素。 检察人员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温某某、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利用排放含有重金属的有毒废水,严重污染环境。10月11日,清苑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温某某、黄某某依法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