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浙江、福建、广东、四川、山东、重庆、江苏、上海等八个省、直辖市九十家企业生产的九十种(不涉及出口产品)皮鞋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八点二。
此次抽查依据《皮鞋》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皮鞋产品的感官质量、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鞋跟结合力、成型底鞋跟硬度、勾心硬度、勾心抗弯刚度以及标志等十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皮鞋勾心抗弯刚度、外底耐磨性能、鞋跟结合力、鞋帮拉出强度、成型底鞋跟硬度单项符合率达到百分之百;有七种获国家**产品和二种中国**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百;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耐折性能不合格;个别产品剥离强度不合格。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表示,将继续对皮鞋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皮鞋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