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29日,墨西哥经济部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就中国鞋类产品限价出口墨西哥签署协议,协议规定:如果中国鞋类产品单价不低于所规定价格(见附件),轻工商会应当对任何中国鞋类产品出口的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进行认证和背书。轻工商会应当背书认可出口商提交由其核发的有效出口认证的形式发票或商业发票,并随附报关文件摘要。对于多港口多次运输或同一港口多次报关,在首次报关时应当出示出口认证原件,并在后续报关时一并出示出口认证的复印件。
根据协议,轻工商会将尽*大努力防止中国鞋类产品未经合格认证或低于所规定价格(见附件)以直接贸易或转口贸易方式出口到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