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维护作为贸易壁垒调查申诉方的国内企业的正当利益,《规则》对“贸易壁垒”的定义和贸易壁垒调查程序两项内容做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对《暂行规则》进行修改升级也是为了适应新《外贸法》中“对外贸易调查”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中国出口产品受到的反倾销投诉已位居全球之首,涉及彩电、钢铁、打火机等多个领域。为了*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维护市场安全,新《外贸法》增加了“对外贸易调查”内容。该法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主要贸易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和贸易环境,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及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的事项进行调查。
公平贸易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规则》对“贸易壁垒”的界定在《暂行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使其覆盖的范围更宽泛。而对贸易壁垒调查程序的相关调整贯穿于整个《规则》,其旨在更好地保护我国企业的产业利益和贸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