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消息,8月26日,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一宗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共有23名被告,其中6名香港人和4名台湾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1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03年11月间,香港人欧阳江和香港亨达皮革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郭燕权通过台湾居民罗济辉、林茂荣,以及香港籍货车司机尹汉文等人,联系了其他多名被告人,共同购买了环球公司、富程公司、禾丰公司、大雅公司的保税进口牛皮指标,将这些牛皮等原材料伪报为保税货物走私进境。
据调查,欧阳江参与走私牛皮共计25万平方米和82811公斤,偷逃税款人民币877万元;尹汉文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804万元。在伪报保税货物走私进口过程中,尹汉文、尹启良、郭明、张恩平等货车司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其运输的保税货物并非报关单上所记载企业的货物,仍然将保税货物运到报关单上所记载企业外的地点卸货,为欧阳江等人的走私行为提供运输帮助。